全校各单位:
根据《河南城建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》(院〔2010〕175号)文件规定,经个人申请、院部推荐、教务处(教师发展中心)资格审查,报学校领导同意后,现将2023年上半年课程进修、访学工作的推荐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三天,自2022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。
敬请监督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(教师发展中心)反映。
联系电话:2089059。
教务处(教师发展中心)
2022年1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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